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建设项目采购需求征集更正公告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产品中心 > 消防装备

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建设项目采购需求征集更正公告

2024-04-03 14:42:44 消防装备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建设项目采购需求征集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建设项目采购需求征集更正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救援装备建设项目现面向社会公开开展采购需求调查工作。请自愿参与调查的各潜在供应商(厂家),根据本公告所列需求及要求,提供相关信息资料。为保证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可靠性、准确性,请各潜在供应商(厂家)务必按照如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另外,3月28日发布的原需求征集公告作废,以此更正公告为准,请已递交材料的供应商(厂家)按此公告要求重新提供相关材料。

  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救援装备建设项目拟购置装备(器材)的采购需求调查信息。

  (一)征集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4月09日结束,资料递交时间以电子邮箱收到资料的时间为准。邮寄的纸质资料尽量在征集时间内寄(送)达。逾期递交的资料,或仅递交电子或纸质资料中一种资料的,征集单位视情查阅或参考。

  (二)电子版材料递交方式:接收邮箱地址为,邮件名称为“供应商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自然灾害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救援装备建设项目采购需求征集”。

  (三)纸质版材料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采用现场递交方式的:递交至内蒙古瑾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绿地城智海大厦办公楼A4座1109室);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的:邮寄至内蒙古瑾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绿地城智海大厦办公楼A4座1109室)。收件人及联系方式:赵潇,在法定节假日递交请提前电话联系收件人。

  (四)电话咨询方式:周一至周日,8:30-12:00、14:30-18:00。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附件1-1涉及的装备请联系雎助理、附件1-2涉及的装备请联系贾助理、附件1-3涉及的装备请联系侯助理、附件1-4涉及的装备请联系赵助理;代理机构联系人:赵先生。

  1.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建设项目采购需求概况表》(详见附件1),填写提供采购需求调查表(格式详见附件2),请各潜在供应商(厂家)严格按照格式内容和对应装备的序号进行填写,未参与的产品可自行删除,不得修改装备的序号。

  3.产品技术参数标准的证明资料(加盖公章),最重要的包含:产品认证证书、产品公告、产品第三方检测(验)报告、产品定型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书、产品说明书、产品官方网站截图、产品技术白皮书等,消防车辆应提供国Ⅵ底盘改装定型车辆的资料。

  1.采购需求调查表(格式详见附件2),提供1个盖章扫描的PDF格式文档和1个可编辑的文档(Word或Excel格式,内容应与PDF文档完全一致)。

  2.产品照片反映产品整体外观和关键细节,提供高分辨率JPG格式;视频请选取产品实际使用的动态功能性画面,文件大小适合邮箱投递,提供AVI、MP4等常用视频格式。

  4.按照附件1中各类装备的序号,一种装备产品建立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序号(注:附件1中对应装备序号)+装备名称(注:附件1中对应装备名称)+品牌型号”命名,然后将所有投递产品最终汇总在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命名:公司全称名称)压缩后一次性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

  1.应尽量提供满足采购需求概况、预算单价的同级别产品,详细填写采购需求调查表(格式详见附件2),采购需求概况表(附件1)中涉及的参数仅作为初步需求参考,不作为特定门槛影响此次征集工作,各潜在供应商(厂家)可依照产品真实的情况进行修正。采购需求概况表(附件1)中涉及的单价仅作为参考,各潜在供应商(厂家)可依照产品真实的情况填写拟供应产品的真实市场行情报价(需最大限度地考虑包括但不仅限于产品设计及制造、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系统集成、包装、运输、装卸、保险、 税金、货到就位和安装、调试、培训、验收、保修维护、招标代理服务费等一切费用;特别是此次项目拟购置装备计划交付内蒙古自治区各盟市用户单位,相关运输费用应认真核算;另在提供报价时要考虑规模采购效应,在我方拟购置数量基础上确定合理报价),反馈的产品价格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报价有效期不应少于6个月。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及证明材料,必须为同品牌同规格产品相关业绩,优先提供全国消防救援队伍和其它专业救援队伍等应急救援领域销售业绩。

  2.填写产品参数时应对重要程度进行标注,需要出示证明材料来佐证的参数项应说明具体的证明材料类型,具体某一参数项可提供多种证明材料,产品执行的技术标准、满足的认证标准可作为参数项进行填写,产品附加的器材物资(如有)可作为参数项进行填写。供应商认为还需提供的单一性、专利技术等其他与产品技术需求相关的资料可一并提供。

  3.无论征集单位是否采用技术参数,投递人应保证递交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不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否则由投递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因投递资料失实造成不好后果的,征集单位将保留追究相应责任的权利。

  本项目征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媒体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征集单位不予承担相应的责任。